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32名,本科生8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学院突出涉外特色,致力于外经、外语、外贸等优势团队建设,打造国际商务品牌,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跨境)、商务外语、会计(涉外)等优势专业。学院专注于高技能、高素质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我省乃至全国外经贸行业技术技能人才主要培养基地、商务大数据中心、涉外企业咨询服务中心、跨境电商研究中心。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具体专业、人数等详见附件《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2021、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其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高中)以上教团队格证和相应教学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报考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的人员,一经录用,在校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五年)且不得转岗,时间以以《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中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为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录用后,均需兼职三年以上(含三年)辅导员(班主任)或管理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和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nwmxy.edu.cn),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9日。
(二)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01),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9日,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每人限报公司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人员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如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司网站首页通知公告,若应聘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工作时间)。
联系人:任老师 李老师 武老师
联系电话:0371-58655009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2.应聘人员需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3.根据公布的笔试成绩及排名,确定需到公司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学校官网发布,请及时查看),届时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各学习阶段(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3)本人各学习阶段(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国(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应聘岗位要求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6)有工作经历人员需另外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打印并本人签名)及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工作安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公司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的相关信息,应聘者应及时登录查询。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知识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均需通过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时,因面试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果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考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3.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司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团队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集团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开展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要求,在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招聘防疫方案,确保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场所消毒、健康识别、交通疏导等防疫措施到位,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九、其他注意事项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wmxy.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若应聘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1-58655009(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58655003(学校纪委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